国家级、省级火炬计划
①项目应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政策的要求,属火炬计划重点支持的新材料、生物技术、电子信息、机电一体化、新能源、高效节能与环保和其他高新技术领域;
②项目所采用的技术是先进的成熟的,且经过了产品(样品、样机)技术鉴定,已具备商品化生产的条件;
③项目产品投产后能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,且有良好的国内外市场、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较高的投入产出比。
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
①已列入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;
②技术水平国内领先,项目达产后,年销售额不低于5000万元,在同类产品中占有较大的市场覆盖面,可成为地方的支柱产业和名牌产品;
③项目产品的技术来源应以自主开发为主;对于引进项目产品,则必须具有消化、吸收、创新、提高的能力。
重点高新技术企业(集团)
①经省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;
②承担过国家级或地方级火炬计划项目;
③企业年销售收入逾亿元,且其中50%以上为高新技术产品收入,人均劳动生产率20万元/年以上。是同行业中的龙头企业,有较高的显示度和带动性;
④企业领导科技意识强,有较高的R&D投入(一般不低于销售额的5%),科技队伍雄厚或有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,技术创新能力强;
⑤完整的企业管理制度,运行机制灵活规范;
⑥重视人才培训,并有长期培训计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