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凡省内采用新技术原理、新设计思想、研制的全新型产品或应用新技术原理、新设计思想,在结构材质工艺等任一方面比老产品有重大改进,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改进新产品。优先支持以下重点领域:
A 电子信息、生物与医药,新材料,光机电一体化,环保与资源利用,新能源与高效节能,农村产品加工和绿色食品,航空、航天及交通;
B 具有知识产权,特别是原创新产品;
C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新产品;
②项目产品投产后能形成一定的规模经济,具有良好的国内外市场及良好的经济效益;
③项目单位有较好管理水平;
④凡国家的特殊行业产品(医药、农药、计量、医药器材、压力容器、食品等类)需要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生产许可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