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报省重点实验室
(1)概述
省重点实验室按照“有限目标、突出重点、强化创新、择优扶持”的原则,在我省有优势的学术和技术领域进行重点建设。旨在提高我省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与后劲,改善科研条件,增强科技综合实力,培养并吸引一批高水平、高层次的科技人才,促进我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。省重点实验室主要开展R&D(研究与试验发展)活动。
《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》(赣科发财字[2001]100号)。
①从事的研究开发活动属我省优先发展的学术和技术领域,且在国内有一定优势和特色; ②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,具备承担国家和省级重点科技攻关任务的能力; ③有较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一支结构合理、人员稳定的科研队伍。领导班子团结,具有开拓进取精神,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; ④依托单位能保证实验室开展工作的需要,并能保证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、后勤条件和学术活动条件; ⑤已作为厅局级或设区市级重点实验室运行1年以上。
①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; ②可行性研究报告; ③建设规划、经费预算、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匹配经费证明; ④其它相关材料。
申请单位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,经审核后向省科技厅申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