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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、以人为本,开门纳谏:广泛听取群众意见,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、新闻舆论监督、专门机关监督,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。
  2、认真整改,务求实效:对存在的问题做到“问题不解决不放过、群众不满意不通过”, 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。
  3、政务公开,办事快捷:公开办事依据、办事要求、办事时限、办事程序、办事结果,方便群众办事,方便人民监督。一般事务性工作即时办理,紧急文件紧急办理,一般业务性工作10个工作日内,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工作日内,有关股室站将初步受理情况告之对方,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时限办结。
  4、工作积极、服务主动:对前来接洽工作的同志做到待人热情,主动问明对方来意,是本人、本股室站职责范围内的,积极予以办理,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说明原因;非职责范围内的,热情引导到有关股室站。
  5、依法行政,为政清廉:坚持依法办事,推行执法公示,把依法行政作为处理公务问题的基本守则。不以权谋私,不索拿卡要,不收受礼品红包,不参加影响公务公正的宴请。
  6、端正作风,强化责任:实行首问责任制、一次性告知制、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追究制;对群众投诉、举报逐件进行反馈,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,件件有着落;对作风不正和行政不作为、乱作为行为发现一起,严肃处理一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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